【53全國賽-選手專區】優勝選手獎金領據、獎狀及獎牌、參賽證明、競賽日程表、選手須知、各競賽場地及職類分配一覽表、競賽場平面圖、住宿接駁、競賽規則、計畫...等
本區為選手專區,放置各項選手最新資訊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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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勝選手獎金領據:
請選手填妥簽名並黏貼存摺封面影本,於於112年7月25日前以掛號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40873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競賽科),逾期不予受理。 -
獎狀及獎牌:
(1)獎牌:優勝選手頒獎當日無法現場領取者,其獎牌將統一寄至優勝選手(洽詢專線:技能檢定中心04-22595700 分機 509 謝小姐)。
(2)獎狀:上開選手、提名單位、培訓單位及指導老師等獎狀,將另行函送(洽詢專線:技能檢定中心04-22595700 分機 501 林小姐)。 -
參賽證明:
(1)請用電腦下載。
(2)參賽證明限競賽結束後3個月內下載1次,逾期或需下載第二次者,需另行提出申請,若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4-22595700分機512 簡小姐。 -
技能競賽及技藝競賽合格選手申請檢定免試術科證明:(建議使用Chrome開啟)。
(1)全國技能競賽成績及格,自及格日起3年內,參加相關職類乙級、丙級或單一級技能檢定時,得向主辦單位申請技能檢定免術科測試證明。得免術科測試之職類、級別及項目,由主辦單位公告之。未公告表列者,不得申請免術科測試。
(2)申請免術科測試者,須先符合技能檢定各職類級別報檢資格,並在報名時提出申請並檢具證明,否則視同放棄(詳閱檢定簡章)。 -
住宿費補助:
競賽期間當天未能於競賽場繳交者,請郵寄至105608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3樓。收件欄請註明「台北市電腦公會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住宿核銷」,收件日至112年7月24日截止(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將視同放棄補助。
【選手須知】53屆全國技能競賽暨第2屆亞洲技能競賽及第47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 (請各選手務必詳閱,以維護您的權益)
壹、一般規定
一、參加競賽之選手,應遵守簡章規定、競賽規則、本須知各項規定及競賽期間防疫規定與大會臨時規定 之事項。
二、選手應遵守大會日程規定,準時參加競賽及大會各項典禮活動,並請於大會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時取消參賽資格,2人以上為整組者,應整組報到。
三、選手參加競賽時,應遵守競賽規則之規定,以爭取個人及提名單位之榮譽,不得有舞弊行為。競賽總成績將以零分計算。
四、選手請穿著各職類規定服裝及安全配備,若無規定,建請穿著工作服,並以整潔及端莊之原則。
貳、競賽期間(含報到、熟悉場地與競賽)
一、青年組:112年7月13日至7月16日(共4日)。
二、青少年組:112年7月15日至16日(共2日)。
參、報到、膳宿及交通應注意事項
一、報到:
(一)選手應在規定時間攜帶大會競賽通知函、國民身分證,親自前往報到地點辦理報到手續,另應攜帶健保卡、飲水杯及競賽工具(如選手自備工具表),住宿者請攜帶盥洗用具及衣物等。
(二)報到時間:
1.青年組:112年7月13日(星期四),各職類報到時間詳如下表【逾時取消參賽資格】。
2.青少年組:112年7月15日(星期六),各職類報到時間詳如下表【逾時取消參賽資格】。
(三)報到地點:
1.臺北南港展覽館1館-1樓報到處(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
2.臺北南港展覽館2館-1樓報到處(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2號)。
3.鑄造職類: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鑄造工場(臺北市南港區興中路29號)。
各職類報到地點請詳見附件: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各競賽場地及職類分配一覽表、競賽場平面圖。
※請依大會工作人員引導放置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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