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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報名】教育部推薦111學年度高中技藝競賽前3名選手參加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注意事項


  • 一、報名資格:

    1. 教育部推薦上年度(111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相關職類之前3名參加青年組競賽。…。但有2個以上職類相關於全國技能競賽單一職類者,2個職類得各推薦2名、3個以上職類得各推薦1名」。

    2. 另「選手資格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青年組限民國91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資訊網路布建、集體創作、機電整合、飛機修護、雲端運算、網路安全、工業設計技術、數位建設BIM及機器人系統整合等9職類選手限民國88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 二、報名時間:112年4月10日(星期一)9時起至4月18日(星期二)止

  • 三、【限「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學生技藝競賽各職種前3名選手得參加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青年組職類對照表及選手名單」報名,非名單所列人員系統自動刪除,不另外通知】

  • 四、相關連結

    1. 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暨第2屆亞洲技能競賽及第47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簡章。

    2.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1學年度學生技藝競賽各職種前3名選手得參加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青年組職類對照表及選手名單。

    3. 技能競賽網路報名操作方式。

  • 五、有關選手報名後升學之培訓單位填寫方式:報名後須新增培訓單位(需同時檢附原提名單位同意書),或原提名(培訓)單位須新增指導老師者,請填妥申請書並加蓋印信後,於112年6⽉30⽇(星期五)前免備文寄⾄技能檢定中⼼技能競賽科(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段501號6樓/技能競賽科收)。

  • 六、網路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前請先準備比照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2年內正面半身脫帽個人照片檔案(2MB以內解析度300至600 DPI之JPG檔),以利上傳。

    2. 完成報名資料輸入後列印報名表,貼妥身份證、學生證影本等佐證資料、選手親筆簽名及加蓋就讀單位全銜印信。

    3. 有意報名者請於112年4月18日前完成網路報名作業,於 112年4月19日前(以郵戳或有註明日期戳記為憑),以掛號、宅配或包裹方式寄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能競賽科」收,地址: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 501 號 6 樓,逾期不受理。 

    4. 僅上網填寫資料,未列印並寄出報名等相關表件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報名紙本資料,與網路報名資料不符時,以網路報名資料為準據。報名表寄出後,請勿再修改網路報名資料,若發現資料有誤,請與本中心莊小姐聯絡,04-22595700轉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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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職類競賽日程表已公告於技檢中心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wdase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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