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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專區】注意事項、競賽日程表、各競賽場地及職類分配一覽表、競賽場平面圖、差旅費報支注意事項、競賽規則等


本區為裁判專區,放置各項裁判長、裁判人員、技術顧問、裁判助理最新資訊與文件


【裁判長、裁判人員、技術顧問、裁判助理注意事項】

壹、一般規定

一、擔任競賽之各職類裁判長及裁判應秉持公正、公平、公開及專業之原則,遵守簡章規定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技能競賽裁判須知裁判人員通知函及競賽期間大會臨時規定之事項。

二、有關迴避規定,請務必詳閱並遵守:

  1. 受聘之裁判長及裁判人員,應依規定時間辦理報到,並出席各職類裁判工作會議,始得參與該職類裁判工作,並應於會議後熟悉場地之前,完成迴避切結書簽署。
  2. 裁判人員必須迴避與選手服務於同一機關(構)、事業單位或有師生關係或為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者。請務必於競賽前詳閱選手名冊,倘有發現該等情事,應盡速依規定處理並通知大會。
  3. 競賽場內技術顧問、裁判助理、場地負責人員及服務人員等,皆可能有迴避疑慮(與選手同一單位),非必要時以不進入競賽場地為原則。

三、選手應於大會規定報到日時間內辦理報到,逾時取消參賽資格。故逾時報到之選手,各裁判人員不可使其進入競賽場參加競賽。

四、依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第21條規定,裁判有違反裁判須知、競賽規則或相關競賽會議決議者,停止遴聘擔任裁判2年。

五、各項資料請多利用本裁判專區查詢及下載,並依技檢中心最新公告為主。【技能檢定中心網站/技能競賽/最新消息/裁判專區(https://www.wdasec.gov.tw/)】

 

貳、報到、膳宿及交通應注意事項:

一、報到及競賽場說明:各競賽日程表各競賽場地及職類分配一覽表競賽場平面圖(詳附件2及附件3)。

二、競賽期間:

  1. 青  年  組:112年7月13日至7月16日(共4日)。
  2. 青少年組:112年7月15日至16日(共2日)。

三、住宿及交通接駁規定:

  1. 請詳閱「第53屆全國技能競賽暨第2屆亞洲技能競賽及第47屆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裁判長及裁判人員差旅費報支注意事項」(詳附件4)。
  2. 倘有住宿疑義請洽承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窗口秦小姐,電話:02-25774249分機983、電子郵件: olive@mail.tca.org.tw。

四、膳食:

  1. 競賽期間由大會免費供應午餐。
  2. 晚餐請自理。

 

參、會議及活動:

一、裁判長參加全國技能競賽裁判長會議、全國技能競賽成績確認會議及相關研習會議。

二、裁判人員參加各職類裁判競賽前講習說明會議,由裁判長於各職類選手熟悉場地前召開。

三、賽後檢討會議競賽結束後由裁判長於各職類競賽場召開。

 

 


各職類競賽日程表已公告於技檢中心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wdasec.gov.tw


  • 指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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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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